构建梅花鹿产业特色鲜明优势明显要
本文转自:吉林发布
6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规划产业布局、指导产业发展、支持产业投资,并对梅花鹿产业发展作出更为全面更为具体的部署。
产业发展,规划先行。
梅花鹿是我省重要特色农业资源,近年来,我省将梅花鹿产业作为全省十大产业集群之一予以推动,年,全省梅花鹿饲养量60万只,占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意见》在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阶段出台,对打造吉林地理标识、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共六个部分,二十三项内容,确定了梅花鹿产业发展3项基本原则——坚持融合发展、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多元投入,并提出了未来发展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全省梅花鹿发展到万只,全产业链产值达到0亿元。
年12月,我省印发了《吉林省梅花鹿产业发展规划(-)》,对全省梅花鹿产业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将着力打造“一带两核五区七地”的总体布局,此次《意见》在“一带两核五区七地”总体布局的基础上,在养殖基地建设、培育龙头加工企业、打造品牌市场、构建产业集群等方面,细化发展措施,强化措施保障体系,构建梅花鹿产业特色鲜明、优势明显、要素集聚、区域协同的发展格局。
《意见》中明确提出这些支持政策:
1.对年以来,被评为国家级保种场、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奖补万元,被评为省级保种场、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帮扶,对梅花鹿养殖场扩大再生产贷款万元以内,符合条件的享受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3.对年度新增梅花鹿存栏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区),每年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支持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重点支持具有带户能力的梅花鹿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提升、养殖设施改造等项目建设。
4.对通过省级布病、结核病净化评估的示范场一次性奖补20万元。
5.对初次取得梅花鹿疫苗生产批号且在我省转化生产的企业,一次性奖补30万元。
做强龙头加工企业。
《意见》还明确支持企业提高加工能力、研发新产品、培育名优品牌。支持各地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符合要求的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屠宰加工、文化旅游等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全链条、全利用产品开发战略,推动皮毛骨血等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在打造“吉林梅花鹿”品牌方面,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梅花鹿产品交易渠道,全力打造全国梅花鹿产品交易集散中心的同时,鼓励梅花鹿产品加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鹿产品进出口贸易,编制吉林梅花鹿产业标准体系框架,积极申请梅花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形成以点带面的标准应用推广体系,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省是全国梅花鹿养殖的发源地和主产区,不仅在养殖量与种质资源上全国领先,而且具备完善的产品加工业体系,吉林梅花鹿产业的品牌已成为吉林的特色名片——
我国已审定的梅花鹿8个品种吉林省占6个,人工养鹿已有余年的历史;
现有吉林敖东、通化东宝等鹿原料加工上市企业4家。涉鹿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24家;
东丰梅花鹿被国家文物局列为中国文化遗产,“马记鹿茸制作技艺”被吉林省政府列入“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敖东品牌连续14年入选“中国最具价值品牌”,被中国品牌研究院评定为“国家名片”;
双阳区鹿乡镇已建成营业面积达4万平方米的鲜茸交易市场,专业经销户近户,年客流量超千万人次,销售网络延伸到国际市场,成为中国最大的鹿产品集散地和批发交易中心。
结合全省梅花鹿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一带两核五区七地”的总体布局将科学的促进我省梅花鹿产业快速发展,为实现千亿级梅花鹿产业提供发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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