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力是国家根本,南诏大理国与北宋南宋军事
据《元史·地理四》记载:“其地东至普安路之横山,西至缅地之江头城,凡三千九百里而远,南至临安路之鹿沧江,北至罗罗斯之大渡河,凡四千里而近。”可见当时大理国统治的疆域范围,涵盖了今云南省、四川西南部、缅甸国东北部、老挝北部地区和越南共和国的西北部。
在两宋时期中原地区与黄河长江流域战火纷争的局面下,大理国地区却维系了相对稳定的形势,以至于天府之国的百姓,因灾祸饥荒和躲避内地兵乱,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迁入大理国境内。由于统治阶级的苦心经营与各少数民族群众的艰辛劳作,大理国疆域的经济发展与文化进步,在前朝南诏国的基础上产生了显著的提高。
一、大理军事建制
南诏国军队分为常备军、乡兵和夷卒三类兵种。虽然常备军规模比较小,但却是南诏国军事力量的核心组成部分。而乡兵作为半军半农的军事武装,常以村寨为划分单位,按军事行动需求建制而成,平常从事日常农田耕作,在农闲组织进行集中训练,战时需充服兵役。夷卒通指从臣服的各少数民族部落中征集调来的精壮兵卒。据史料记载,南诏国常备军基本维持在三万人左右,而乡兵和夷卒大概能够征集调动十余万之众。
南诏国最高军队统帅称作“军将”、“大军将”、“诏亲大军将”,一般为各级军政官员所统领。乡兵体系则是将各村寨按照距离远近而划分,“以旗幡色别其东南西北,每面置一将,或管千人,或五百人,四军又置一军将统之”。
南诏国武装力量以训练艰苦和军法严苛而著称,随军征战需自行携带军粮,但每攻占一地皆可进行掠抢。每逢征战出兵,南诏国王按例都会派遣监军,详细记录战事中的军功过失以确保赏罚分明,“诸在职之人皆以战功为褒贬黯陟”。虽然在这些向题上,国内史学界还未达成共识,但南诏国的确存在着一系列自上而下的严密军事体制规则。
在大理国《三十七部会盟碑》中署刻有“三军都统长”、“都监三军”两种军队官职。方国瑜先生分析该处所特指的“三军”为师旅名称,其依据为《南诏德化碑》中的“三军齐奋”即是全军,“不必其数为二也”。从客观上解释,《三十七部会盟碑》中所指的“三军”作为实权军职而并非虚职,这和《南诏德化碑》中意指军队战斗力的“三军齐奋”不同而语。
《三十七部会盟碑》作为举国重大军事行动的盟约碑文,该处“三军”指的是参与此重大军事行动武装力量的两种类型。参考南诏国军队的三种形式并依据此事件时间为大理国初期,碑刻中所指的“三军”推测就应该是常备军、乡兵和夷卒三类军种的简称。关于此问题的推测,《三十七部会盟碑》已经提供了重要的证据。从所刻碑文能够得知,该次讨伐滇东地区叛乱的军队成分复杂。
征讨大军的精锐力量包括足布燮段子琢、段彦贞所统率的常备军,规模不可能太大。而主力部队应该是敞宇、敞览统领的乡兵。敞宇、敞览作为大理国初期中府将副,参考南诏国军队的建制,其所统领部队主要为乡兵。其所率征讨大军必然也应为乡兵。由此能够推断,此次调集的乡兵大部分为剑川节度所统领。“随栖”作为军府管记,同样也验证了以上关于出征乡兵的推论。而且碑文中还刻有“合集卅七部、抟伽诺十二将弄略等”称谓,以上部将所统率士兵所对应的就是夷卒了。
据《元史·地理志》记载:“交水下,治易敝龙城。其先磨弥部首蒙提居之,后人理国高护军逐其子孙为私邑该处所特指的“护军”应该是统兵的军队官职而非姓名,高氏势力,以此顿兵运走磨弥土酋并世代居住于其封地,反映出其所统领军事力量是常备军而不可能是临时征集充数的乡兵。
大理国被元朝灭亡之后,段兴智与其季父信苴福人觐,“宪宗大喜,赐兴智名摩诃罗鹾,命悉主请蛮白量等部,以信苴福钡其军”。信苴福所颁之军即所谓的“爨甍军”,《元史·兵志》曾载:“云南之寸白军(即当时大理国的爨楚军)一则皆不出戍他方者,盖乡兵也。”大理国灭亡之后而爨楚军还能保留建制,继续存在为元朝东征西讨,这必然不会是临时征集的乡兵,故虽在元初改朝换代时仍未遣散,应为大理国时期精锐的常备军。
《敕授鹤庆路照磨杨伯几墓志》记载:“(杨)胜受风羽县尹,知军国事。……(杨)胜生庆舆靡,继袭县尹,兼管兵马。”可见当时县尹兼统领军队,反映出南诏国时期军政一体化的地方性特征在大理国时期充分得到了延续,而其所辖军队则应当隶属于“农耕为民,征战为军”的乡兵了。据《南诏野史》记载:“道隆六年(公元年)元兵犟九禾,命高禾(和)率三品人迎战,为所败”。
“三品”隶属现今何地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讨,而在此与蒙古大军发生战斗的“三品人”应该是乡兵部队。从大理国历史分析,自段思平立国起,几乎每逢重大的军事行动,大理国统治阶级都会向滇东三十七部征调兵力,客观上证明了夷卒在大理国当时的军事武装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由此推论,大理国的军种也应与南诏国相同,包括常备军、乡兵与夷卒这三种类型。
与南诏国有所区别的是,大理国最高武装力量统帅不是南诏国时期的“军将”,而是称为“将军”。在《兴宝寺德化铭》中称高明清为“定远将军”,而倪辂所著的《南诏野史》中称高观音为“安东将军”,《地藏寺造幢记》里也则称高观音为“大将军”。与南诏国类似,该类名号一般属于军队中的虚位官职,而实际上真正统兵是“护军”,即前文所提到逐走磨弥上酋的高氏所任军职。
在重要军事行动时,大理国王会任命“三军都统长”一职统领全军部队,这与南诏国的惯例极为类似。依照南诏国的监军体制,大理国同样设有“都监三军”的官职,负责监督对全程的军事行动进展。其余乡兵、夷卒农闲时的操练检阅则由地方官员与划分村落主要协同负责。
二、北宋军事建制
从唐代中期安禄山与史思明的叛乱为开端,在华夏中原大地,战祸连绵的局面几乎沿续了二百多年,蛮夫武将们上演了一出出兵乱分裂的生灵涂炭,《新唐书》卷50《兵志》中曾载:“兵骄则遂帅,帅强则叛上。”直至五代末期周世宗起,战火纷飞的境地才逐渐由乱入冶,开始由四分五裂逐步走向中原统一。
后周显德七年(公元年),大将赵匡胤趁着周世宗病逝后的孤儿寡母无力支撑大局,悍然谋划了陈桥兵变,在部将拥护黄袍加身后,成为了赵宋王朝的开国太祖。宋太祖赵匡胤出身将门之后,原本就是一员所向披靡的战将,具有丰富的军事实战经验,其内心也深知骄兵悍将们的恶习秉性。
怎样清除藩镇节度使对抗朝廷,部下胆敢杀戮统帅,武将竟敢弑君篡位的严峻现实,成为赵匡胤处心积虑的核心焦点。其深知假如不革新武将专权统兵制,削除武将的功高震主,赵宋王朝则永无长治久安之日。
在北宋初期的一整套军制革新中,兵制改革成为关键的核心内容。宋初兵制改革重点为建立枢密院为首的三衙体制。宰相赵普向宋太祖赵匡胤建议对统兵武将采取“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策略,以达到逐步削弱藩镇节度使的政权、财权与军权,并准备取消名将宿老一直以来统领禁军的惯例。设立枢密院三衙体制显然是比较复杂的工作,该体制下的相关制度与措施基本沿用直至北宋灭亡。而到南宋时,枢密院的机构虽然依旧保留,但是三衙的制度与职权范围却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综上所述,北宋朝的枢密院统兵体制,重点贯彻执行了重文轻武,以文制武,主要是借用文臣来监管与约束武将的方针,得以卓有成效的革除了武将横行无忌的乱世局面。在晚唐五代时期,对于武将蛮夫们的随意杀戮,文官们只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南宋初汪藻曾曰:“祖宗时,武臣莫尊三衙,见大臣必执梃趋庭,肃揖而退,非命而已。”可见至北宋时代,以上局面就已经完全扭转过来了。
枢密院的功能职责并不是简单的采用文臣监管和制衡武将策略。李纲曾曰:“祖宗之时,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所以维持军政,万世不易之法。”在《宋史》卷《职官志》中,也阐述了宋太祖进行一整套政治与统兵制度革新,其根本要旨就是推行地方分权与中央集权,武将分权与皇帝集权的大政方针。
北宋时期特意将兵权一分为三,以使得武将分权,并且相互制衡。《梁溪全集》卷43《辞免知枢密院事札子》记载:“兵符出于密院,而不得统其众;兵众隶于三衙,而不得专其制”,从而使得枢密院与三衙统领都难以集权对朝廷集权产生威胁。
因枢密院与三衙实施了“发兵之权”与“握兵之重”的隔离分立,“宋代历数百年而无兵患”。由此可见以文制武,军权分立,对于避免延续唐与五代二百多年生灵涂炭的历史重演,保障政权稳定与经济迅速发展,客观上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但凡事有利就有弊,随之不可避免也产生一定的后遗症,尤其是削弱了北宋军队的核心战斗力,为其都城东京的陷落埋下了伏笔。
中国历朝历代的封建社会中,从征兵制逐渐发展演变为募兵制,产生了军队武装力量专业化与职业化的体制,的确是有利于军队素质的提升建设。然而在北宋客观的历史背景下,因其官僚统治的腐败,使得募兵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系列的弊端。
北宋募兵制的最主要弊端,在于维系着数量庞大而战斗力孱弱的常备军,这也是宋代积贫积弱的直接诱因。北宋朝作为当时全世界经济最为发达的强盛帝国,其财力、物力与赋税等经济综合实力,已经超越了盛唐朝时代,然而北宋朝财政却在相当漫长时期入不敷出,以至于引发了旷日持久的财税危机,这就是历史上所指的积贫。
数量庞大常备军的各项开支,成为了积贫的重要诱因,宋朝军队战斗力孱弱,在与辽国、西夏、金国和元朝的多年征战中,经常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这就是历史上所指的积弱。北宋积弱的因素比较复杂,但常备军数量的多而滥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北宋朝常备军所产生的弊病,是客观历史环境的产物。虽然北宋王朝实行募兵制产生了一系列的后遗症,但其与之前征兵制的进步性仍是有目共睹的。
三、南宋军事建制
南宋初期,宋朝军队经历了从残部溃败到重新建制的过程。在《水心别集》卷12《四屯驻大兵》曾记载:南宋的兵种主要分为屯驻大兵、禁兵、厢兵、土兵和弓手五种,蕃兵因陕西的沦陷,客观上已经取消建制。屯驻大兵替代了禁兵的位置,成为南宋的主力正规军,而禁兵却降级为几乎与厢兵同类的地方役兵。其余厢兵、士兵和弓手的情况基本与北宋类似。
屯驻大兵替代禁兵是逐渐发展的过程。南宋初期朝廷设立御营军,已经开始替代了原来的禁兵。后来御营军改为神武诸军,基本上形成了川陕以外的东南区域正规军。绍兴五年(公元年),赵宋朝廷把包括川陕吴玠部队在内的五支主力军,诏令更名为行营护军,成为朝廷名义上的屯驻大兵。
绍兴十一年(公元年),朝廷罢免韩世忠,张俊与岳飞三位统帅兵权之后,陆续取消各行营护军的番号,后更名为御前诸军。从川陕两省至长江两岸,陆续设置了十个都统制司,与三衙统辖的三支武装力量,皆成为了南宋朝廷的屯驻大兵。屯驻大兵避免了北宋禁兵番号与等级杂乱的局面,一般分为效用与军兵两类,客观上形成了使臣、效用与军兵三种。
而南宋水军的数量规模与装备船舰均远超于北宋时期,战略核心重点是针对抵御北方金元强敌的江防与海防。从南宋中期到晚期,以屯驻大兵逐步取代了正规军的建制。在世界军事史上,如果火药军械已经发展到比较完善的阶段,传统甲胄便会随之面临淘汰的境地。虽然两宋朝火药军械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是铠甲却没有进入淘汰的范围。相反,为了对抗西夏与金国的重甲骑兵,宋军不得不继续重视甲胄的制造,推广重甲在军队的配备。
两宋时期,在与辽国、西夏以及金国的战争中,总体趋势为大部分宋军陆续配备了重型甲胄。在辽军主力军装备中,《辽史》卷34《兵卫志》记载:“人铁甲九事,马鞯辔、马甲皮铁,视其力。”由此可见,辽军装备骑兵的铁甲主要包括九大组件,而马匹护甲主要为皮制或铁制。在北宋初期,宋琪等人议论辽军装备优势时,忽略了辽军在甲胄方面的优势,而据吕颐浩奏报,“宋朝甲士自来止有前后掩心,而无副膊,有皮笠子,而无兜整。”其曾“尝观太宗皇帝于北京武库贮藏甲胄,并无全装”。
五代末年,当时赵匡胤担任后周大将,《资治通鉴》卷曾记载:“士卒有不致力者,阳为督战,以剑斫其皮笠。明日,偏阅其皮笠,有剑迹者数十人,皆斩之”。由此推断在五代时期的士兵并没有装备全身重型甲胄。而宋军刚开始对于甲胄也不太重视,而西夏军队披挂经过冷锻的重型甲胄作战,而宋军“衣甲皆软脆,不足当矢石。”直接导致了宋夏战争初期遭到的惨痛教训,《历代名臣奏议》卷中记载了田况奏请:“悉令工匠冷砧打造纯钢甲。”以此来降低与敌方在重型甲胄方面的差距。
从北宋立国开始,枢密院体制基本沿续未变。但在南宋初期,有时因战况紧急,通常是由宰相兼任御营使、都督或枢密院长官,御营使和都督的职位客观上剥夺了枢密院长官的实权。自宋宁宗开禧年间开始,宰相正式兼任枢密使,在《宋史》卷《职官志》也明确记载了:“遂为永制”,从此革新了由宰相和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分掌文武军权的祖制。
四、结语
纵观大理国王历代执政时期,对内对外战争远没有前朝南诏国那样频繁与规模庞大,但就以此断定大理国军队的战斗力远不及南诏,没有对宋王朝以及周边邻国发动战争的能力是不符合事实的。首先,在军种与常备军的数量上,大理国武装力量都与南诏国基本一致,不存在孱弱于南诏的局面。
其次,推测大理国没有军事能力向周边地区作战,完全就是主观臆断。大理国军队曾经先后远赴今贵州省西部、越南共和国北部以及缅甸国北部地区,足以证明其是有能力进行境外作战的。更具说服力的是,元朝初期大理国的爨楚军归降后,被蒙古统治者所倚重南征北战、所向披靡来分
参考文献:《宋史》《元史·地理志》《南诏德化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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