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在红楼梦中的隐喻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鹿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种动物,抛开其本身所具备的很高的经济价值外,其在传统文化方面有许许多多为人乐道的方面。因此,鹿在中国文化历史上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在中国的许多书籍中都有所提到。今天海云和大家说一说《红楼梦》中的鹿。
鹿王本生图北魏
莫高窟第二百五十七窟壁画
《红楼梦》第三十七回中有一个与鹿有关的故事:
话说探春、宝玉和黛玉要起一个诗社,取名“海棠社”,李纨提议大家把姓名改了,各自取一个别号,这样才显得脱俗。
探春是诗社的最早发起者,她给自己取了一个别号:“我最喜芭蕉,就称‘蕉下客’罢。”黛玉一听,笑道:“你们快牵了她去,炖了脯子吃酒。”
众人听了不大明白,黛玉说:“古人曾云‘蕉叶覆鹿’。她自称‘蕉下客’,可不是一只鹿了?快做了鹿脯来。”众人听了都笑起来……
这个典故正好伏笔了探春远嫁后的真实状况——夫妻离散、流离失所后,在深山“蕉”房里苦熬岁月。
那么“蕉叶覆鹿”又是如何伏笔探春的呢?探春在大观园所住秋爽斋种有很多芭蕉,其实这就寓意了将来她远嫁的地方必然是盛产芭蕉的地方,也许就是热带某个沿海之地。探春“一番风雨路三千”,就算能安全到达夫家,嫁过去后也不能安稳度日。她最后很可能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比如流寇战争等,而离开夫家,流离失所,后独自在深山里苦熬终身。当然这仅仅是一个推测的结局而已。
蕉叶覆鹿:出自《列子?周穆王》:“郑人有薪于野者,遇骇鹿,御而击之,毙之,恐人见之也,遽而藏诸隍中,覆之以蕉(通“樵”,指薪)。俄而遗其所藏之处,遂以为梦焉。顺途而咏其事,傍人有闻者,用其言而取之。”薪者当夜梦得藏鹿之处及取鹿之人,天亮找到其家,讼之土师,土师说:“今据有此鹿,请二分之。”“访之国相,国相曰:梦与不梦,臣所不能辨也……且恂士师之言可也。”后因以“蕉鹿梦”为迷离梦幻,或为喻得失无常、糊涂了事之典。宋辛弃疾《水调歌头?再用韵呈南涧》词:“笑年来,蕉鹿梦,画蛇杯。”元仇远《答胡苇杭》诗:“蕉鹿梦回天地枕,莼鲈兴到水云舟。”
大概讲的是郑国时,一人进山砍柴,打死一只鹿,藏于干塘,并覆盖柴火。可回家时他却忘了藏鹿之处,以为自己做梦,于是回家路上不停叨念此事。另一人听见砍柴人叨念梦到藏鹿之事,就去寻找,果然在砍柴人说的地方找到鹿了。砍柴人心有不甘,晚上真的梦到藏鹿之所,并得鹿之人。第二天他找到得鹿之人索要鹿,得鹿人不从,两人就告官去了。法官听了二人的诉讼后说,这鹿你们就一人一半吧!
蕉叶覆鹿,说明现实与幻梦,相隔得并不远。稍不注意,就会一梦黄粱,也会叹风尘半生,恍若一梦。这恰巧与《红楼梦》的梦字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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