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的药可食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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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今万年前,一声颤颤的鸣啼划破蛮荒世界的沉寂。于是,天地间降生了被人类称作“鹿”的生灵。鹿在地球上整整游历了万年,却还没有生出茸角来,到了中新世纪早期,鹿在曰月精华的千万年浸润下,才萌发了骨质角突。不过这种角既不分叉也不脱落,极像今天鹿的角柄。又过了万年,直至上新世纪,鹿才真正告别了“童年”,茸角开始分支,越来越像今天的鹿了。作为鹿的象征鹿与任何动物都不同,其他有角动物的角一生只长一次终生不更换,而鹿角幼嫩时称为代角,外皮由皮肤包裹,分支复杂错落,每年更换一次,尽管迄今为止我们对鹿的研究和认知还十分有限,但鹿在漫长的、神奇般的演化与分化中形成的神秘特性就足以令人对其刮目相看。

梅花鹿是奔跑的“药”、可食的“宝”,早在新石器时代,鹿就成了祖先狩猎的药用动物。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五十二病方》就栽有3个使用鹿角、鹿角胶和鹿肉的处方。成书于先秦时期的《神农本草经》对鹿茸、鹿角及鹿角胶的性味、功效等做了详细的论述。此后鹿茸等鹿源品就成了历代本草学必载药目。至明代《本草纲目》鹿的药目竟增加到20种,诸如茸、角、鞭、胎、齿、骨、肉、髓、脑、精、奶、血、筋、肾、皮、泪、粪等均可入药。

我国是世界上养鹿最早的国家,自商周时代就开始养鹿,历代相传,比新西兰早了多年。据文字记载,公元前14世纪,商纣王曾建了“大三里、高千尺”的鹿台,诗经也有“王在灵囿,麋鹿攸伏”、“与民共之”的描述,当时主要饲养麋鹿、梅花鹿和马鹿,供奴隶主观赏、狩猎、祭祀和食肉;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较大的鹿苑,养鹿开始规模化;五代时期则有“养鹿刺血和酒而饮”之记载;明朝大医学家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曰:“用初生壮鹿三五只苑囿驯养,约三年内取精液用之”,对养鹿及鹿的用途有了更加详尽的记载,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利用鹿茸治病的国家,梅花鹿也被誉为“东方仙兽”。

鹿”与“禄”谐音,有“俸禄,高官厚禄”之意。“禄”的本义是“福”,所以,“鹿”中又含有“福”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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